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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色简约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培训PPT编制日期:编制部门:,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或作业,用来进行搬运、推顶、牵引、堆垛或码放作业,以及筑路或土石方及其他工程作业的机动工业车辆。可将厂内机动车辆大体分以下几类。汽车叉车工程车辆其他车辆厂内机动车辆的分类,厂内机动车辆的事故,厂内机动车辆的事故(一)厂内机动车辆除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外,还会发生装卸、施工作业事故。由于工程车辆同时兼有汽车的行驶功能和工程作业功能(如起重、土石方、建筑等),再加上厂内的道路和局限,存在着诸多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厂、矿、企业区域内行驶或施工作业时所发生的人员死、伤或物件损失的事故,一切涉及人员死伤的事故称为人身事故。碰撞和碾轧()车辆与车辆碰撞的事故,包括对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等接触性碰撞等。()车辆对地面人员的碾轧、撞伤事故,包括对路上行人或作业场地其他人员的撞轧造成死伤人的事故。()机动车辆对非机动车例如自行车、手推车、畜力车及其他非机动车的碰撞事故。(4)由于厂内运输距离短,往返率高,车辆起步和倒车频次多,对车下修理或其他现场人员的碰撞和碾轧事故。(5)车辆与固定物碰撞,如与其他结构物、照明灯杆、交通标志杆、广告牌、建筑物以及路旁的树木等相撞的事故。车辆失稳倾翻()行驶中的车辆由于转弯过急、速度过快导致侧翻车。()叉车、起重机装卸货物超载、举升过高,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使车辆丧失稳定性发生倾覆。()工程车辆在松软地进行作业时,由于地基沉陷、路面坑洼不平、附着不好等原因导致车辆倾翻。(4)流动式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支腿未找平、地面不坚实、支腿垫块的强度不够而破坏导致倾翻。(5)进行边坡施工作业、坡路行驶、卸货或停放,由于坡角过大、未采取稳固措施等原因,导致滑坡引起车辆倾翻。(6)邻沟、坑进行土方施工或向低洼地卸料时,车辆与坑边距离过近,土方坍塌引起倾车滚翻。垮垛、重物坠落打击()货架结构破坏,堆垛、拆垛作业不当或叉车不慎挂碰货堆引起垮塌、重物坠落。()装载货物超高、未捆绑或捆扎不牢固,在行车过程中由于车辆振摆导致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等原因引发重物坠落、脱钩。(4)两叉车联合共叉载同一个货物,由于起升、运行不同步造成坠物。(5)载物车辆,特别是叉车在调头、转弯、行车过程中,由于起制动猛、车速快、转向急,将物品甩出坠落。继而还可能发生车辆压物翻车事故。(6)装卸物料野蛮作业、随意抛扔物件、失手或接收不准确造成物件打击伤害。4()低栏板货车载人或客货混载,站立在车厢栏板附近的人员从栏板处跌落。()在进行车辆维护、检修或安全检查时,在车辆上登高作业人员从高处跌落。()叉车、工程车辆的驾驶室外违章搭载人、驾驶室内超额乘人造成跌落。(4)进行作业的工程车辆或行进中车辆的司机,将身体探出驾驶室造成跌落。人员跌落,5()由于车辆碰撞、车辆倾翻导致油箱破坏、燃油泄漏引起火灾、爆炸b()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行车振动物品碰撞或高温,导致火灾、火爆炸。()上、下油罐车或在装卸油时,由于穿铁钉鞋或其他物体碰撞产生火花、未接地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的火灾。(4)检修油罐、油箱前未将油气放尽清洗,违章焊补作业引起的火灾。火灾与爆炸,6夹挤和刮碰()作业场地或通道过于狭窄,或与建筑结构或其他设备、料垛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或车辆通过时对在空隙间人员的夹挤。()起重机正在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臂架或配重)对躲闪不及人员造成夹挤伤害。()在吊装过程中,歪拉斜吊,当吊物突然离地时吊索带动吊物偏摆撞挤伤人。(4)两车辆错车间距过近造成刮碰。(5)载运的货物未加以固定浮摆在车厢内,在车辆起、制动或变速行驶时,引起车厢内货物位移,对靠车厢栏板的人员造成夹挤或刮碰。(6)工程车辆在载物转移,或工作机具在举升、下降、悬伸、收缩时,对在举升机具下面人员的夹挤、刮碰或打击。7触电伤害()由于车辆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老化、破损、裸露或短路,人员接触导致触电事故。()在室外输电线附近作业时,起重机、叉车的臂架或其他悬伸物触碰高压线或其他带电物体触电,或距离带电体过近,或在带电情况下驾驶员单脚下车形成跨步电压等原因造成触电伤害。()在忽视观察的情况下,自卸车的倾立的车厢卸货,边起边走,或卸货后车厢未放倒复位,边落边走,刮碰电线导致触电伤害。8()检修车辆时人体与车辆试运转的机械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机械伤害。()液压工程车辆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弹性元件的弹射及飞出物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晶时,由于物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导致的烫伤、粉尘污染、中毒与腐蚀性等伤害。其他伤害事故,事故易发环节事故主要发生在车辆行驶、装卸、工程作业、车辆检修过程中。其中,车辆行驶中发生的事故占居首位,车辆装卸作业中发生的事故仅次之,包括吊运、土石方工程在内的其他作业事故所占比例也很高,破损车辆的拖带和车辆检修中发生的事故不容忽视。事故发生的场所交叉路口、铁路与道路的平叉道口、路况不良(如狭窄、坑洼、障碍物)、转弯、上下坡等特殊路段、停车场或企业的进出口、人车混行的道路等是常发事故的地段和场所;工程车辆倾翻事故一般发生在边坡、沟或坑边进行土石方作业,或车辆带载在坡路行驶。事故发生的后果行驶中的车辆运动动能大,起重的悬空吊运重物势能高,工程车辆倾翻体重个大,以及危险事件的突发性,这些因素使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一旦发生,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常常导致人员重伤甚至死亡,即使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往往也会造成财产损失。事故伤害不仅可能是驾驶司机、乘员,还会波及附近作业的作业人员。如果是乘员多的车辆事故,或在人员密集的施工场所发生事故,严重时可造成群死群伤。厂内机动车辆属于危险性较大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一起事故的发生常常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车辆伤害事故原因概括起来有人的因素、车辆技术状况和道路环境条件,其深层次原因是安全管理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行为受到生理、心理和综合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关机构的统计数据表明,机动车辆事故多数责任归于人,特别是驾驶人员,非司机操作,也有的是行人和其他作业人员的责任,大多数事故都有违章现象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和操作技能不高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自视对厂内情况“轻车熟路”,行车中思想溜号、精力不集中导致判断、操作失误,图省事、走捷径,车辆起步不认真观察了望、不鸣笛,急于完成任务而忽视安全。)组织纪律性差,缺乏自我约束能力。驾驶和作业中与他人嘻笑打闹,超速行车(特别在路口或下坡路段),逆行、猛拐,不服从指挥、擅自操作。)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甚至玩忽职守、擅自离岗,驾驶与本人驾驶证的准驾车辆不符的其他车辆。驾驶带病车辆(如安全装置不全、制动失灵)或未经检验的车辆。4)不服从指挥,违章操作工程车辆,超载、超范围作业,野蛮施工。司机违章驾驶或操作失误,非驾驶员操作非驾驶员无证操作是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些人基本功不扎实、缺乏行车经验,应变能力差,意外情况下精神紧张甚至惊慌失措、判断失误、操作不当使车速或方向失控,导致撞车、撞人、撞物、翻车,行人或其他作业人员违章)在危险场所装卸或进行其他作业时,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冒险蛮干,多人配合不协调。为保持叉车平衡或加强车辆的稳定性,随意搭载人压重。)行人和骑车人不遵守厂内交通规则,特别是在厂内车、人混行的路段不注意了望、避让,横过马路猛跑等,也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4)人的生理、心理状态异常,无论是驾驶员、行人和骑车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其生理、心理状态异常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但特别是驾驶员的生理、心理状态的影响最大。)疲劳驾驶,身体状况不佳,睡眠不足,长时间行车。)酒后驾车,酒精使大脑高级神经紊乱,破坏正常生理机能。)年轻好胜,性格急燥、好开快车,动作鲁莽,超车斗气。4)心理承受能力力差,遇经济困难、家庭琐事、领导批评等,分心影响驾车情绪。.车辆的技术性能缺陷车辆的技术性能主要指车辆的结构、性能、强度等。关键部位的故障和失效常常会造成事故。车辆的安全状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机动车辆在使用阶段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都可能造成车辆的运行事故。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车辆保养修理不及时,失效、报废零件得不到及时更换,有些经营者为追求经济利益随意改装,使车辆超载、超期使用、带病运转。保证安全的关键部位和系统,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和传动系统可靠性低,液压元件泄漏,蓄电池车调速失控导致危险。汽车的安全装置如喇叭、照明、后视镜和转向指示灯,工程车辆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安全连锁、超载限制器等不齐全、失灵或无效,形同虚设。工程车辆的工作装置和机具工作条件恶劣,磨损、变形严重,与车辆主体的连接不牢或损坏,以至在负载过程中结构破坏、断钩断索、折臂、掉铲引发事故。4,.道路环境和自然因素()路况不良。厂区道路和厂房、库房内通道狭窄、曲折、急转弯多÷坑洼不平。原材料、工件、设备等占道或乱堆放形成障碍,致使车辆通行困难,装卸作业受限。()视线受阻。道路规划不合理,距建筑设施过近、绿化树木或道路两侧堆积物遮挡,造成视距短、视野小、视线盲区多,导致对横穿、拐行车辆、过往行人碰撞或突发意外情况应对不及时导致事故。()标志欠缺。交通标志、信号、安全护栏,在急弯、陡坡、交叉路口和铁路道口等必要的警告标志设施缺失÷不全或残损。(4)照明不足。夜间由于道路、装卸场所和停车场昏暗,厂房、库房内的照度不够,对车辆装卸作业和道路行驶造成隐患。(5)场地条件。作业场地泥泞,有隐洞、基穴;边坡不稳定,存在浮石和松动危石,作业坡角大;地质松软、受载沉陷等不良条件。(6)雪、冷气候使道面积雪结冰,雨水、冰雪使道路打滑,风、雾使视线不良。大风还可能破坏工程机械的稳定平衡,增加倾翻危险。严重的自然灾害会使车辆失控。(7)工业生产噪声,加上机动车辆自身噪声和行车振动,恶化驾驶员操作环境,直接影响人的意识水平,加速疲劳,使失误机会增多。4.管理不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有些企业对机动车辆只用不管,致使车辆伤害事故居高不下,管理上的任何放松、疏忽和不到位,都会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埋下隐患。管理不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或健全以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造成无章可循;缺乏管理力度,有章不循,执法不严,各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对车辆在运输中发生了险情或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不严格,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缺乏检查监测有的企业重使用、轻维护,使磨损或损坏的失效零件和车辆得不到及时更新、报废;有的企业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放松对人员的安全教育非司机操作、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的根源是安全意识淡漠,而其养成则是个长期的过程,人员的安全素质靠教育,熟练的操作技能来自培训。放松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后果必然是险情、事故的频发。应该强调指出,领导的安全意识水平,对机动车辆的监管、人员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的建立等一系列问题有直接的影响,很多违章行为,包括无证驾驶就是个别领导违章指挥所致,甚至亲自所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只有加强对相关人员、车辆、道路和环境以及安全制度整个系统的综合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装卸作业安全,装卸场地、通道,仓储库房的地板、过道,铺设在沟堑上的跳板、过渡板构成装卸场所的作业条件。作业条件和场所的安全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以保证装卸安全。()根据生产纲领和规模、物料的进出量,规划设计相应的装卸场地和堆场。场地应有足够的面积来堆放装卸的物料、吊装工具,并使车辆、机械和人的操作得以施展,满足安全距离需要。()装卸场地和堆场的地面应平坦,具有不影响车辆安全作业的足够承载能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和保证夜间作业安全的必要照明和足够照度。()为消除场地的安全隐患,每次作业都应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清理,划定作业危险区域,必要时可加临时围栏或设置醒目标记。危险区域的确定应考虑车辆作业的移动范围并留出安全距离;考虑意外情况地面作业人员的避让空间和安全撤离通道;对于工程车辆还要考虑工作装置的作业范围,如装载机铲斗的起落、流动式起重机吊臂悬伸和配重的回转范围等。装卸场地,(4)装卸场地和堆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消防、防护没施和作业现场必设的安全标志。平日应加强对场地、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保持其持续有效状态。(5)在经常装卸产生粉尘的物料场所,在不影响物料的存储和使用性能条件下,作业现场也可配备喷淋降生措施。如果临时性装卸粉尘物料,则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具有防尘功能的个人防护用具。(6)物料品种和流量相对稳定的固定堆场应实施功能分区。物料按品种、特性和安全要求分类码垛堆放。机械装卸时,堆垛高度不得大于5m,人工装卸时不得大于m。散料可根据其性质确定堆放高度。货物的堆垛应稳固,必要时可采取防塌、防滚措施。(7)危险品装卸区应与其他作业区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场地专用并设置在厂区边缘地带。装卸场地,通道()装卸场地和车间内行车的通道应便于装卸车辆和搬运机械/顷畅的进出。通道宽度应根据运件的尺寸、车辆宽度和车辆通行的繁忙程度而定。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5m,双向通道宽度应为两辆最宽车辆的宽度之和再加0.9m。()通道必须具有良好视野并容易转弯,通道的轮廓或界线清晰。坡道的坡面平滑过渡,坡度应不超过0%。不得出现斜坡、陡坡、窄通道和低顶篷。()通道路面应该平整坚实,无坑洼突起,以避免车辆通过时颠簸、摇摆引起载荷振动,车辆底部与路面碰撞、刮蹭或降低车辆的稳定性。(4)在通道的危险区段,包括顶部有障碍危险、坡度超过0%、通道由宽变窄、设备或建筑结构遮挡的通道弯处等,应在显要位置安装提示标牌,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协调。(5)非特殊情况不得在通道内装卸货物,运输中遗撒、掉落在通道内的物料或物件应及时清扫或搬运走,保持通道畅通无障碍。通道,跳板和过渡板跳板和过渡板常用来铺设在通道的交叉点、沟堑上形成通道以便车辆通行。跳板或过渡板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板材必须具有承受有载车辆的足够的安全系数。()最大允许通过载荷量应明显标明在交通标志上。()跳板必须固定牢靠,过渡平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载后意外移动、振动或滑动。(4)跳板或过渡板表面须防滑,板材两侧应有防止车轮侧滑超过板边缘的装置。(5)小型跳板应设提手以方便人工安全搬运,大型的应设叉孔或吊耳便于叉车搬运。车辆装载基本要求()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载货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00mm,前后长度共不得超过车身m,从地面算起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4m。()载运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时,须特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并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装载散状、粉状货物时,须用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不得散落、飞扬和遗洒。运送液态货物时,容器应完好无破损,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4)装卸时货物应根据规格、形态分类,按大下小上顺序装车,不得把规格不一,长短不齐的货物叠压混装。(5)可能移动的成件货物应放置稳固,或借助支杆、垫板或挡板楔紧固定;货物在车厢内均衡摆放,避免偏载或因车辆行驶振动而移位。(8)机动车装卸时的停车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汽车与场地上料垛的距离应不小于m,与有滚动趋势的物件距离不得小于m,与危险货物的距离应不小于.5m。)车身的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多辆汽车同时进行装卸时,两车沿纵向间距应不小于m,两车栏板沿横向间距应不小于.5m。4)靠近火车直接倒装货物时,机动车距铁路车辆应不小于0.5m。(6)高出车厢栏板的货物须用绳索捆绑牢固;货物或苫盖物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7)卸车时按装车时的堆放顺序,按后装先卸的步骤进行作业,禁止随意从中间抽拉或从车上往下抛扔物件。车辆装载基本要求,()驾驶室内应安装车厢起升警报器或指示灯。()装载大、重货物时,货物不得卡在车厢栏板上。()倾卸货物时,应选择平坦场地,注意空中有无障碍物和输电线,防止障碍物将车厢卡住、造成碰撞或发生触电。(4)将车停稳后再起升车厢卸货,卸载后将车厢回落后再行驶,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5)向坑内卸车时,应与坑边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坑沿塌陷车辆倾翻,或车辆沿坑边斜坡自行滑移滚落。(6)在危险地段倾车时,现场应有人指挥或监护。自动倾卸车应遵守的规定,常指那些利用工业车辆或带属具的起升车辆,在有限范围内进行物料的短距离搬运、推顶、堆垛或码放的作业。作业前应制定严密的作业计划,检查装卸车辆的安全状况,熟悉装卸场地和运行路,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责任,安全交底。()作业前应对使用的机动车辆、装卸设备、属具和吊装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作运转检查。安全装置、警报装置、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吊钩、吊环、钢丝绳等常用吊挂用具,应定期检查、试验,及时更新、报废,严禁降低安全系数使用。作业完毕机械各部件应复位。()任何机动车辆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超载,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来增大车辆的起重量,更不允许附加人员或平衡重。一般要求,(4)对于叉车和自行式起重机这类起升车辆,在某个作业条件下允许的安全起重量可能小于标牌标定的载荷,在实际操作时应给以充分注意。(5)车辆在运行状态时如果载荷阻挡视线,则载荷必须位于车辆运行方向的后方。在堆垛或爬坡等某些条件下,当需要载荷位于车辆运行方向的前方时,必须极其小心驾驶车辆。有条件则应配备附属(辅助)设施或辅助人员。(6)同时使用两辆车搬运一件笨重载荷是一项安全风险较大的危险作业,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需有安全技术人员在场,在负责人员监督下进行。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来保证每一辆车都不超载并且不丧失稳定性。一般要求,(7)机动车辆、装卸机械与人工同时进行装卸作业时,应互相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需要对同一辆车进行多人装卸时,一定要明确应答,做到统一指挥,配合协调一致:对于设备多、人员密集、场地有限的作业,应设专门人员监护。(8)利用斜面进行装卸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站在斜面的上方或侧方(但不可站在死角),防止重物沿斜面向下滚落伤人。(9)露天工作的装卸机械在大雨、大雪、大雾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作业,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一般要求,叉车叉车具有载重车辆的行驶功能,同时利用门架和可升降的货叉自行装卸货物。由于叉车转弯半径小,机动灵活,库房或车间内大量采用叉车来进行。()用乘驾式高起升车辆进行高堆垛作业、搬运高的或多件叠装的单元货物,当存在载货落到驾驶员身上的危险时,必须使用带有护顶架和挡货架的车辆。()叉车一般只允许搬运排列稳定或安全的载荷,在搬运超长或超高载荷或重心难以确定的载荷时,应经过小距离的试叉、试举,确认安全再进行作业。()采用货叉拣取载荷时,货叉间距必须适合被搬运载荷的宽度,调整门架到近似垂直位置,尽可能深地准确插入到载荷下方,货叉起升到足够的高度再拣取载荷。叉取时注意防止叉尖碰到其他物件或周围的建筑结构。(4)拣取的载荷与货堆脱离后,将货叉调整到运行高度,门架适当后倾使载荷稳定;在放置载荷时,可将门架少许前倾,载荷放妥后抽出货叉,并把货叉降低到运行高度,确认道路无障碍后开动车辆。(5)搬运高的或多件叠装的单元货物,从堆垛上取货物或拆垛时,应自上而下地拿取,确保剩余垛堆牢靠。禁止从堆垛中部或底部抽取,以防止堆垛坍塌伤人。(6)只要在起升装置已经起升时开动车辆,不论空载或满载,都必须谨慎、平稳地操纵制动器。叉车,流动式起重机兼有行驶和起重两种功能,由于可以长距离行驶,灵活转换作业场地,机动性好,因而得至旷泛应用。起重搬运过程是重物在高空中的悬吊运动过程,涉及范围大,危险环节多,无论是重物坠落还是倾翻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就是恶性事故,对起重作业安全需要格外重视。()对流动式起重车辆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起重机结构或零部件(特别是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关键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时应停止使用。()起吊前调整好臂架长度和仰角,严格按起重机的特性曲线限定的幅度和起重量控制整个作业过程禁止带载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起吊重物时不准增大幅度或落臂,防止由于起重力矩超过特性曲线的安全区造成倾翻事故。()作业场地应坚实,松软地面应对支腿支垫牢固,防止垫块破坏或基础下沉造成起重机倾翻。严禁带载荷调整支腿。(4)在露天作业应了解当天的气象情况,对瞬时大风和风向给以关注,大幅度作业、回转或物品起升较高时,要注意风向和风力的影响。6级风以上须停止作业。(5)开车前,必须鸣笛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笛声或示警。在旋转时,无论周围是否有人,都要鸣笛示警。作业中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6)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是后方大于侧方,在从后方向侧方带载回转时,要注意控制转速,平稳操作,防止由快速回转的离心力或突然回转制动的惯性力引起倾翻事故。汽车起重机应避免在前方作业。(7)起重作业时应垂直升降物品,绝对不允许歪拉斜吊、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的物品。歪拉斜吊物品可使承载的钢丝绳、吊钩的实际受力大于吊物自重并可能超载而破坏,甚至导致起重机超载倾翻造成事故。抽吊交错挤压物会使料堆垮塌、倾翻。(8)汽车起重机不许吊载行走。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可在允许的小起重量范围内带载移动。行驶路面应平整坚实,行驶时要锁紧旋转装置,臂架置于行驶前方,低速行进,避免急刹车。(9)用起重机装卸货物起落钩时,机动车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应离开车辆,起重机驾驶员应负责监督装卸作业,司索人员应与吊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用手扶索具或滞留在起重臂下。待落钩停稳后,才可靠近摘钩,不得用起重机吊、钩、抽、拉捆绑钢丝绳。(0)在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应安排专人监护,禁止臂架越过电线吊载。起重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一旦触电要控制起重机及时脱开;司机应双脚跳离起重机,防止跨步电压电击。必要时,作业人员应穿戴耐高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止触电的劳动防护用品。()接受运输任务时,特别是对于大型、重要度高的物件,或运输量较大的运输任务,要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编制作业计划和方案。()事先掌握运输线路沿途的情况,如路面条件、坡度、途经的交叉口和道口、是否过桥梁和涵洞,有关的建筑物或场地也必须同样标明。必要时还需事先了解当天的气象青况。()熟悉被运输物料的种类、数量、物理化学性质及危险性程度、包装状况和客户对运输出要求。运输前的准备,(5)对于危险品运输,要会同交通安全部门,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作业的安全要求和通讯联络方式,必要时方案应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6)调度人员在下达运输作业任务时,应将货物、运输路线、装卸场所的情况和注意事项向驾驶员和随车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于特殊运输任务,还应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专项培训。根据需要配备作业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4)对执行任务的车辆进行必要技术状况安全检查,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器有效,门窗、座位、绳网、苫布、灭火器齐全。运输前的准备,()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受规定速度限制外,车速必须和车辆行驶区域内的人员活动情况、能见度、道路或地面情况以及载荷情况相适应。()机动车在厂内的行驶速度一般应控制在0km/h之内。在无限速标志出厂内主干道行驶不得超过0km/h。()在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等处,机动车行驶速度一般不得超过5km/h。(4)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危险地段,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应以5km/h的慢速缓行。(5)当路况坑洼不平、路面结冰、积雪或泥泞积水,以及在能见度低于0m的恶劣天气,应以不高于l0km/h的速度缓慢行驶。(6)机动车在转弯、调头时,应低速行驶。在道口、桥梁、隧道和危险地段严禁倒车或调头。(7)通过交叉路口和道口应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必要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抢道通行。(8)叉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电瓶车或其他小型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l0km/h。所有车辆在车间厂房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km/h。(9)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将车速控制在可安全停车的范围内。(0)在无人看守道口,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当铁路机车、车辆占用无人看守道口时,机动车不得强行通过;机动车发生故障被迫停在道口时,随车人员应立即下车到安全地点,驾驶员应采取紧急措施设置防护信号,并设法使车辆尽快让开道口;对于机动车频繁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期间,应由用车单位派人临时看守。()同向行驶的前、后机动车,应根据行车速度、路面条件和气候状况,保持适当车距,以便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制动停车,防止追尾。()在路况复杂、进出厂房、恶劣天气和危险地段,应避免紧急制动,同向行驶的前后两车之间应保持50m以上的车距。在冰雪路行驶时,轮胎应装防滑链。()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生故障时,应停车,并在醒目处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后进行修复。(4)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掉头、倒车时,应有专人站在驾驶员一侧指挥。倒车时,应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5)车辆靠近坡道、高站台或平台边缘运行时,车辆与站台或平台边缘之间必须保持至少为车辆一个轮胎宽度的距离。(6)在有悬挂装置或设施(如灯具、管道和消防系统)的下面行驶,或通过通道和门口之前,必须确认有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包括载荷在内的整个车辆有足够的通过空间。(7)在坡道上运行的车辆必须缓慢地上、下坡。不得在坡面上转弯,也不得横跨坡道运行。(8)车辆在各种坡道上作业时,应把载荷和承载装置向后倾,并只起升到能够通过路面和局部障碍物的高度;当起升车辆无载运行时,最好将其承载装置面向下坡方向;当坡度超过0%,起升车辆和平台堆垛车带载运行时,应使载荷面向上坡方向。(9)恶劣天气或能见度在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0)发现机动工业车辆存在不安全因素,必须停止运行并撤离现场。经过维修恢复,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车安全要求()机动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驾驶员离车时,承载装置应降到最低位,控制器置于零位,关闭动力,拉紧停车制动,停稳车辆以防车辆意外移动。()液化石油气驱动的车辆不得停靠在热源、明火或类似的点火源旁边。停车过夜,或车辆需要停放较长时间,必须关闭液化石油气容器的供气阀。(4)车辆停放不得堵塞防火通道、通向楼梯及消防设备的通道,或影响通道的通畅。停车安全要求(5)如果车辆停放在铁道附近,那么车辆的停放必须与铁道保持一段安全距离。(6)在以下场所的限制范围内,不得停放车辆:距通勤车站、加油站、消防车库门口和消防栓0m以内的地段。距交叉口、道口、转弯、危险地段、地中衡和厂房仓库、医院大门口5m以内地段。纵坡大于5%的地段,未采取专门有效的稳定措施(如制动和加楔块)车辆。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0m以内。()只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驾驶证者,才允许驾驶机动工业车辆。但不准驾驶与准驾证车类不相符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一切交通规则和厂内交通规章制度。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酒后驾车;不得疲劳或带病驾车,在驾车时禁止一切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行为。(4)注意了望道路、固定物体或移动的物体,随时提防行人和附近的其他作业人员。(5)在交叉路口和其他视线受阻地段、危险场合或转弯时,必须降低车速,并发出声响信号,而且不得超车。驾驶员和装卸人员安全要求,(6)车辆运行时,驾驶员不得将身体探出车体的外轮廓线,或将手臂、腿或头放在门架立柱或车辆的其他运动部件之间。(7)操纵工程车辆带着起升载荷进行机动运行时,载荷或承载装置必须保持在运行高度,缓慢行进,平稳操纵转向装置和离合器,禁止突然起制动及高速转弯。(8)严格控制车辆的货量不超载,同时必须遵守有承载要求的地面、桥梁、通道的指示标牌的限载量。(9)未经批准不得改、增或拆除车辆零件。不得在车辆方向盘上附加或安装非制造厂装配的手把。(0)驾驶室禁止超员搭载,客车不得超过车辆额定的准乘人数,机动工业车辆不得载客。()一旦发生事故,无论是人员伤害,还是车辆对建筑物或设备的损坏,首先要组织抢救,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驾驶员和装卸人员安全要求,安全,机动工业车辆使用技术性能好坏,取决于用户的精心保养和及时维护,机动车辆的持续安全状态是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车辆事故发生,有效降低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风险的可靠保障。基本要求()所有的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根据计划日程,按制造厂提供的维护说明书进行维护性检查、润滑、保养和维修。记录的数据必须保存好。()经检查发现车辆存在任何可成为安全隐患的缺陷、磨损或损坏,则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经过维修恢复安全状态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设计用于危险场合和被批准用于危险场合的专用车辆或设备,必须给予特别注意,确保在维护后能保持车辆原有的安全作业性能。(4)未经制造厂批准,不得进行任何设计上的修改,也不得在车上附加任何物体,以免影响车辆的能力和作业安全。所有更换的零件必须是原型的或至少与原车质量相同的零件。(5)对机动车辆的检查、维护、调整和修理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承担。(6)进行检查、维护、调整和修理时应注意安全,防火、防爆,防止机械伤害和电的伤害。维护保养的作业项目清扫机动车辆的表面清洗、打扫或擦拭,清除零件上油污、胶质、积炭和水垢。例如各种滤清器滤垢、燃烧室积炭和冷却器水垢清除。向车辆的各润滑点加注、填充润滑脂,对发动机、变速器、转向器、传动器的润滑油进行加填或更换。各组成部分连接、配合和固定的可靠程度,螺栓、螺母的防松脱措施。车辆的工作性能和局部工作状态,例如制动距离、制动片的磨损量、发动机功率、汽缸压力、油路电路技术状况等方面的检查和状态确认。根据检查结果,将总成和零部件调整到符合安全规定的技术状态。润滑紧固检查调整,一般要求()液体燃料(如汽油和柴油)的燃料站必须设有通风口,以使可燃气体的积累减至最少。()蓄电池充电站应设置在指定区域内,需配备用于冲洗和中和溢出电解液的设备、适当的通风设施,并采用防止车辆损坏充电装置的措施。()燃料站和蓄电池充电站应设置消防设施,防止明火、火花或电弧,禁止吸烟并用标牌警告。(4)只有经过培训和指定的人员,才可灌注或更换液化石油气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长袖服和手套):,(5)只有经过培训和指定的人员(通常可指定驾驶员),才可按蓄电池制造厂或车辆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蓄电池更换或为蓄电池充电。蓄电池维修人员必须穿防护服。(6)车辆应在规定的地点加燃料、进行液化石油气容器的灌注、可拆式液化石油气容器更换以及蓄电池充电和更换。露天坑、地道人口、电梯井道或其他类似场合附近不得灌注液化石油气和更换可拆式液化石油气容器。(7)在灌注燃料、蓄电池充电或更换蓄电池前必须关闭发动机,将车辆制动,驾驶员离开车辆。在取走加油设备、盖好加油口盖和清除外溢燃料之前,发动机不得起动。一般要求,燃料的搬运、储存和使用()如果液体燃料(如汽油和柴油)不是由管道输送的,那么必须以密闭容器搬运。()储存和搬运液化石油气容器时,必须关紧灌注阀,并且安全阀须直接与容器的汽化空间相通。容器储存时,须在连接口拧保护盖。()在运输或搬运液化石油气容器时必须小心,容器不得掉落,也不得被抛扔、滚动或拖拉。一次运送多个容器必须使用适当的搬运装置。(4)液化石油气容器不得过量灌注。液化石油气容器在灌注燃料或重新使用之前都必须使用肥皂液检查,确保不渗漏。燃料的搬运、储存和使用(5)只有得到批准的企业才可以修理液化石油气容器。容器有下列缺陷或损坏,未经修复不得继续使用:)压力容器有凹痕、划伤和沟槽。)安全阀中有碎屑,阀帽损坏或丢失,液位计损坏。)各种阀、螺纹、灌注或供气连接处渗漏、密封损坏或丢失。蓄电池的充电、更换和使用()电动车辆必须采用制造厂规定的蓄电池并应备有安全更换蓄电池的装置。未得到车辆制造厂专门的批准,电动车辆不得换用不同电压、重量或尺寸的蓄电池。()更换蓄电池的工作必须按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在重新安装蓄电池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蓄电池正确连接、定位和固定。()蓄电池上部应保持干燥,接线端子应保持清洁,涂上少许凡士林并正确拧紧。工具或其他金属物品必须远离未加盖的蓄电池顶部。(4)取用酸坛中的溶液时,必须使用酸坛倾斜装置或虹吸管。稀释浓硫酸配制电解液时,只允许把浓硫酸加入水中,而不得把水加入浓硫酸中。无盖的蓄电池顶部不得放置工具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明火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液面。(5)用起重设备起吊蓄电池时,必须使用绝缘吊杆。采用环链葫芦须配备链条箱,无盖的蓄电池应该使用不导电材料加以覆盖,以防链条与蓄电池单格间的连接线或接线端子短路。蓄电池的充电、更换和使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新购机动车辆的单位,应到安全监察主管机构注册登记,经过验收检验合格取得牌照粘贴安检合格标志后,方可以投入使用。()主动接受相应安全监督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每年按期接受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在用车辆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车辆不得使用。()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及时予以报废。(4)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管理制度,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机动车辆的使用者,(5)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6)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7)一旦发生机动车辆事故,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对车辆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报告、登记和统计,查清事故的经过,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机动车辆的使用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和检验检测者()从事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规定的必要条件,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依法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并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的安全监察工作。(4)强化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厂内机动车辆的人员管理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从大量发生的机动车辆事故情况来看,驾驶员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所占的比例较大,因此,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十分重要。()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的职业资格实行专业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从事危险品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4)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5)从事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人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厂内运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管理人员、驾驶和作业人员都有章可循,做到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车种(车型)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制度;()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4)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管理制度;(5)厂内道路交通管理规则;(6)车辆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机动工业车辆一般规则;()搬运载荷(起升和堆垛)规则;()运行(驾驶)规则;(4)驾驶员维护车辆规则;(5)各车种(车型)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驾驶员的安全规则,对在用各类机动车辆的检查检测对机动车辆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测,对其性能进行试验鉴定,是保证机动车辆安全状态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技术监督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检验检测对象和时间()对所有正常工作的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遇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的机动车辆,在灾害或事故后。(4)闲置超过一年再次使用的机动车辆,在进行大修后。检查检验项目技术档案(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验收资料、检验和试验记录、人身或设备事故记录)主要机构、零部件和安全装置、发动机、电气和电路保护、安装及作业环境等。逐台建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对在用各类机动车辆的检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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