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概念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
糖尿病合并妊娠原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的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发现的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GDM)的流行病学在美国的发生率为2%~5%我国的发生率为1%~5%,近年来有明显的增高趋势GDM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虽然大多数GMD患者产后糖代谢能恢复正常,但中年以后患2型糖尿病的机会增加,所以必须引起重视。
妊娠期糖代谢的特点正常妊娠时空腹血糖较非孕期低,在孕早中期空腹血糖约下降10%。
胎儿从母体获取葡萄胎增加;孕期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均增加,但肾小管对糖的再吸收率不能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孕妇排糖量增加;雌激素和孕激素增加母体对葡萄糖的利用。
妊娠期糖代谢的特点到妊娠中晚期,孕妇体内抗胰岛素样物质增加,如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孕酮、皮质醇和胎盘胰岛素酶等,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随孕周增加而下降。
为了维持正常糖代谢水平,胰岛素需求量就必须相应增加,对于胰岛素分泌受限的孕妇,妊娠期不能代偿这一生理变化而使血糖升高,使原有糖尿病加重或出现GDM。
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的影响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流产发生率达15%~30%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较非糖尿病孕妇高2~4倍。
未很好控制血糖的孕妇易发生感染。
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的影响羊水过多的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的机率增高,产程长易发生易发生产后出血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GDM孕妇再次妊娠时的复发率高达33%~69%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巨大胎儿发生率高达25%~42%胎儿生长受限的发生率为21%易发生流产和早产胎儿畸形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妊娠期糖尿病对新生儿的影响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高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诊断诊断依据(1)病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查病史具有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糖尿病家族史、患病史,年龄>30岁,肥胖,巨大儿分娩史,无原因反复自然流产史,死胎、死产、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胎儿畸形史等。
临床表现应警惕糖尿病的可能。
妊娠期有“三多”症状:
即多饮、多食、多尿或反复发作的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症状或体征孕妇体重>90㎏本次妊娠伴有羊水过多或巨大胎儿者实验室检查尿糖测定空腹血糖测定:
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可诊断为糖尿病。
实验室检查糖筛查试验:
50g糖筛查,1小时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阳性,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进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75g糖耐量试验,其中有2项或2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1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
处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标准:
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mmol/L餐前30min:3.3~5.8mmol/L餐后2h:4.4~6.7mmol/L夜间:4.4~6.7mmol/L尿酮体(-)基本治疗方案糖尿病教育饮食疗法运动治疗药物治疗饮食治疗(饮食控制是治疗GDM的主要方法)理想的饮食控制目标为既能保证和提供妊娠期间的热量和营养需要,又能避免餐后高血糖或饥饿酮症出现,保证胎儿生长发育正常。
注意避免过分控制饮食,否则会导致孕妇饥饿性酮症,胎儿生长受限。
GDM患者经饮食治疗3~5天后,血糖及相应尿酮体检测提示结果未到标准,尤其饮食控制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血糖又超标者,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治疗。
药物治疗胰岛素是大分子蛋白,不通过胎盘,是药物控制GDM的最佳选择。
妊娠不同时期机体对胰岛素需求不同孕前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的患者,如果妊娠早期因早孕反应进食量减少,可产生低血糖,需要根据血糖监测情况及时减少胰岛素用量。
妊娠不同时期机体对胰岛素需求不同随妊娠进展,胰岛素需要量常有不同程度增加。
妊娠32~36周胰岛素用量达最高峰妊娠36周后胰岛素用量稍下降,特别在夜间妊娠晚期胰岛素需要量减少不一定是胎盘功能减退,可能与胎儿对血糖的利用增加有关,可加强胎儿监护的情况下继续妊娠妊娠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处理主张应用小剂量正规胰岛素0.1u/kg·h静滴。
每1~2小时监测血糖一次血糖>13.9mmol/L应将胰岛素加入生理盐水当血糖≤13.9mmol/L,开始用5%葡萄糖盐水加入胰岛素酮体转阴后可改为皮下注射孕期母儿监护妊娠早期:
应密切监测血糖变化,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以防发生低血糖。
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妊娠第10周。
妊娠中期应每2周检查一次,一般妊娠20周时胰岛素的需要量开始增加,需及时进行调整。
孕期母儿监护妊娠32周以后应每周检查一次。
注意血压、水肿、尿蛋白情况。
注意对胎儿发育、胎儿成熟度、胎儿-胎盘功能等监测,必要时及早住院。
分娩期处理分娩时机的选择分娩方式的选择分娩期处理分娩时机的选择原则上在严格控制孕妇血糖的同时,加强胎儿监护,尽量等待近预产期(38~39周)后终止妊娠。
提前终止妊娠的指征:
血糖控制不满意,伴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严重感染、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
分娩方式的选择糖尿病本身并不是剖宫产的绝对指征剖宫产的指征:
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对于糖尿病病程大于10年,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有死胎、死产史的孕妇,应放宽剖宫产指征分娩期处理(一般处理)注意休息、镇静给予适当饮食严密观察血糖、尿糖及酮体的变化及时注意调整胰岛素的用量加强胎儿监护阴道分娩临产后仍采用糖尿病饮食可以静脉输注乳酸林格注射液及胰岛素。
阴道分娩产程中一般应该停用皮下注射胰岛素,可以静脉输注生理盐水加正规胰岛素,根据产程中测定的血糖值调整静脉输液速度。
根据产程中测定的血糖值调整静脉输液速度血糖大于7.8mmol/L时监测尿酮体糖尿病孕妇应在12h内结束分娩,产程过长将增加酮症酸中毒、胎儿缺氧和感染的危险。
剖宫产在手术前一天停止应用晚餐前长效胰岛素,手术日停止皮下注射胰岛素,改为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
一般按3~4g葡萄糖:
1U胰岛素的比例配制葡萄糖溶液,并按每小时静脉输入2~3U胰岛素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每3~4h测血糖一次,使其维持在5.0~6.0mmol/L。
剖宫产手术中输液种类按产时输液或者输注林格液,同时密切监测手术前后血糖及酮体情况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胰岛素用量及滴数,尽量使术中血糖控制在6.67~10.0mmol/L产褥期胰岛素的使用产褥期随着胎盘排出,体内抗胰岛素物质迅速减少,大部分GDM患者在分娩后即不再需要使用胰岛素仅少数患者仍需胰岛素治疗胰岛素用量应减少至分娩前的1/3~1/2,并根据产后空腹血糖值调整用量多数在产后1~2周胰岛素用量逐渐恢复至孕前水平于产后6周~12周行OGTT检查,若仍异常,则可能是产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新生儿出生时处理新生儿出生时应留脐血进行血糖、胰岛素、胆红素、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钙、磷、镁的测定。
无论出生时状况如何,都应视为高危新生儿,尤其是孕期血糖控制不满意者,需给予监护,注意保暖和吸氧。
重点防止新生儿低血糖,应在开奶同时,定期滴服葡萄糖液。
感谢观看
糖尿病合并妊娠原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的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发现的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GDM)的流行病学在美国的发生率为2%~5%我国的发生率为1%~5%,近年来有明显的增高趋势GDM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虽然大多数GMD患者产后糖代谢能恢复正常,但中年以后患2型糖尿病的机会增加,所以必须引起重视。
妊娠期糖代谢的特点正常妊娠时空腹血糖较非孕期低,在孕早中期空腹血糖约下降10%。
胎儿从母体获取葡萄胎增加;孕期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均增加,但肾小管对糖的再吸收率不能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孕妇排糖量增加;雌激素和孕激素增加母体对葡萄糖的利用。
妊娠期糖代谢的特点到妊娠中晚期,孕妇体内抗胰岛素样物质增加,如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孕酮、皮质醇和胎盘胰岛素酶等,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随孕周增加而下降。
为了维持正常糖代谢水平,胰岛素需求量就必须相应增加,对于胰岛素分泌受限的孕妇,妊娠期不能代偿这一生理变化而使血糖升高,使原有糖尿病加重或出现GDM。
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的影响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流产发生率达15%~30%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较非糖尿病孕妇高2~4倍。
未很好控制血糖的孕妇易发生感染。
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的影响羊水过多的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的机率增高,产程长易发生易发生产后出血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GDM孕妇再次妊娠时的复发率高达33%~69%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巨大胎儿发生率高达25%~42%胎儿生长受限的发生率为21%易发生流产和早产胎儿畸形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妊娠期糖尿病对新生儿的影响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高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诊断诊断依据(1)病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查病史具有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糖尿病家族史、患病史,年龄>30岁,肥胖,巨大儿分娩史,无原因反复自然流产史,死胎、死产、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胎儿畸形史等。
临床表现应警惕糖尿病的可能。
妊娠期有“三多”症状:
即多饮、多食、多尿或反复发作的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症状或体征孕妇体重>90㎏本次妊娠伴有羊水过多或巨大胎儿者实验室检查尿糖测定空腹血糖测定:
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可诊断为糖尿病。
实验室检查糖筛查试验:
50g糖筛查,1小时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阳性,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进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75g糖耐量试验,其中有2项或2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1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
处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标准:
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mmol/L餐前30min:3.3~5.8mmol/L餐后2h:4.4~6.7mmol/L夜间:4.4~6.7mmol/L尿酮体(-)基本治疗方案糖尿病教育饮食疗法运动治疗药物治疗饮食治疗(饮食控制是治疗GDM的主要方法)理想的饮食控制目标为既能保证和提供妊娠期间的热量和营养需要,又能避免餐后高血糖或饥饿酮症出现,保证胎儿生长发育正常。
注意避免过分控制饮食,否则会导致孕妇饥饿性酮症,胎儿生长受限。
GDM患者经饮食治疗3~5天后,血糖及相应尿酮体检测提示结果未到标准,尤其饮食控制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血糖又超标者,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治疗。
药物治疗胰岛素是大分子蛋白,不通过胎盘,是药物控制GDM的最佳选择。
妊娠不同时期机体对胰岛素需求不同孕前应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的患者,如果妊娠早期因早孕反应进食量减少,可产生低血糖,需要根据血糖监测情况及时减少胰岛素用量。
妊娠不同时期机体对胰岛素需求不同随妊娠进展,胰岛素需要量常有不同程度增加。
妊娠32~36周胰岛素用量达最高峰妊娠36周后胰岛素用量稍下降,特别在夜间妊娠晚期胰岛素需要量减少不一定是胎盘功能减退,可能与胎儿对血糖的利用增加有关,可加强胎儿监护的情况下继续妊娠妊娠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处理主张应用小剂量正规胰岛素0.1u/kg·h静滴。
每1~2小时监测血糖一次血糖>13.9mmol/L应将胰岛素加入生理盐水当血糖≤13.9mmol/L,开始用5%葡萄糖盐水加入胰岛素酮体转阴后可改为皮下注射孕期母儿监护妊娠早期:
应密切监测血糖变化,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以防发生低血糖。
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妊娠第10周。
妊娠中期应每2周检查一次,一般妊娠20周时胰岛素的需要量开始增加,需及时进行调整。
孕期母儿监护妊娠32周以后应每周检查一次。
注意血压、水肿、尿蛋白情况。
注意对胎儿发育、胎儿成熟度、胎儿-胎盘功能等监测,必要时及早住院。
分娩期处理分娩时机的选择分娩方式的选择分娩期处理分娩时机的选择原则上在严格控制孕妇血糖的同时,加强胎儿监护,尽量等待近预产期(38~39周)后终止妊娠。
提前终止妊娠的指征:
血糖控制不满意,伴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严重感染、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
分娩方式的选择糖尿病本身并不是剖宫产的绝对指征剖宫产的指征:
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对于糖尿病病程大于10年,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有死胎、死产史的孕妇,应放宽剖宫产指征分娩期处理(一般处理)注意休息、镇静给予适当饮食严密观察血糖、尿糖及酮体的变化及时注意调整胰岛素的用量加强胎儿监护阴道分娩临产后仍采用糖尿病饮食可以静脉输注乳酸林格注射液及胰岛素。
阴道分娩产程中一般应该停用皮下注射胰岛素,可以静脉输注生理盐水加正规胰岛素,根据产程中测定的血糖值调整静脉输液速度。
根据产程中测定的血糖值调整静脉输液速度血糖大于7.8mmol/L时监测尿酮体糖尿病孕妇应在12h内结束分娩,产程过长将增加酮症酸中毒、胎儿缺氧和感染的危险。
剖宫产在手术前一天停止应用晚餐前长效胰岛素,手术日停止皮下注射胰岛素,改为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
一般按3~4g葡萄糖:
1U胰岛素的比例配制葡萄糖溶液,并按每小时静脉输入2~3U胰岛素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每3~4h测血糖一次,使其维持在5.0~6.0mmol/L。
剖宫产手术中输液种类按产时输液或者输注林格液,同时密切监测手术前后血糖及酮体情况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胰岛素用量及滴数,尽量使术中血糖控制在6.67~10.0mmol/L产褥期胰岛素的使用产褥期随着胎盘排出,体内抗胰岛素物质迅速减少,大部分GDM患者在分娩后即不再需要使用胰岛素仅少数患者仍需胰岛素治疗胰岛素用量应减少至分娩前的1/3~1/2,并根据产后空腹血糖值调整用量多数在产后1~2周胰岛素用量逐渐恢复至孕前水平于产后6周~12周行OGTT检查,若仍异常,则可能是产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新生儿出生时处理新生儿出生时应留脐血进行血糖、胰岛素、胆红素、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钙、磷、镁的测定。
无论出生时状况如何,都应视为高危新生儿,尤其是孕期血糖控制不满意者,需给予监护,注意保暖和吸氧。
重点防止新生儿低血糖,应在开奶同时,定期滴服葡萄糖液。
感谢观看
格式:PPT(可编辑) 页数:34页 大小:6MB 获取:会员免费下载(或原价购买)
提示: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档超清晰!有任何问题联系客服QQ:43570874 微信:niutuwen 备注:牛图文